项目名称
征地补偿登记
类 别
其他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申报材料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批复文件;2、省辖市人民政府转发文件(市本级除外)。
办理时限
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到窗口办理登记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事程序
备注
豫公网安备 410782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