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注销登记 |
类 别 | 行政确认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至第五十六条 |
申报材料 | 1、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3、土地证书; 4、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5、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程序 | 窗口受理初审,组织审查核准,窗口办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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