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辉县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
目 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基于对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辉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2012年3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现行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接工作。辉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厅的有关精神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了对接调整,形成了《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辉县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规划》全面分析了辉县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 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辉县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681.42平方公里。
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地处豫晋两省之交,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北同林州市及山西省壶关县相接,东靠卫辉市,南临获嘉县,东南与新乡市区、新乡县毗连,西南与修武县相邻。全市土地面积1681.42平方公里,辖12个建制镇,8个乡,2个街道办事处,533个行政村。2009年底全市总人口79.9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65万人,城镇化率39.57%。
辉县市地处太行山与华北平原结合部,西部紧邻太行山脉,主峰九峰山十字岭海拔1732米,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形下降,有深中山区、深低山区、丘陵区、盆地、山前倾斜平原、平原和洼地,最低洼地海拔72米。山地、丘陵、盆地和平原各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20%、19.90%、2.60%和27.30%。
辉县市交通便利。距京广铁路和新荷铁路交汇点新乡市25公里,东西南北贯通。东行20公里可达京珠高速公路和107国道,西去50公里可上新晋和太晋高速公路,南距郑州国际机场90公里,北与首都北京相距600公里。境内公路纵横交汇成网,有省道5条,其中,辉陵公路是晋豫两省的交通要道,新陵高速和在建的济东高速穿境而过。地方铁路横跨东西,投资亿元的准轨铁路正在建设。即将动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西至东贯穿全境。
辉县市境处于太行山与华北平原结合部,为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由于受山脉走向和海拔高度影响,季风作用较为明显,春季多风少雨,夏季多雨较热,秋季气候凉爽,冬季较冷少雪。
辉县市矿产资源蕴藏丰富。全市发现矿产资源19种,查明储量5种,其中非金属矿产3种,水汽矿产2种。已查明大型煤井田2处、小型煤井田3处,远景资源量14.7亿吨。石灰岩分布面积广、厚度大、质优量大,估算资源量可达百亿吨以上。花岗石矿分布广、规模大,资源量为1.5亿立方米。矿泉水有南坪、白甘泉、杨庄3处,均为天然优质矿泉水。泥炭矿3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储量102万吨,为省内目前探明的最大泥炭矿。黑色金属矿有山西式铁矿点1处,沉积变质铁矿2处。有色金属有铅锌矿点4处、铜矿点3处。冶金辅助原料矿有小型耐火粘土矿1处,储量为136万吨,还有白云岩矿2处、石英岩矿点2处。特种非金属矿有水晶矿点1处、冰洲石矿点1处。此外,建筑用沙、砖瓦黏土、耐火粘土广泛开采。
辉县市是新乡市重要的卫星城之一,综合实力位居新乡市首位,200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668585万元。其中,第一产业225396万元;第二产业1149114万元;第三产业294075万元。
辉县市自然风光独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199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猕猴自然保护区。有国家森林公园1处,有关山国家级地质公园、万仙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百泉为全省最大的古建筑园林。主要景区有百泉、宝泉、万仙山(郭亮、南坪)、八里沟、回龙、白云寺、齐王寨、方山、关山等,自然山水,奇险秀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既荟萃了太行山之精华,又有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存及殷商、战国、汉代大量墓葬,历代名人志士游历百泉等名胜留下众多史料书碣。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
2009年全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27873.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6.05%。
耕地:面积为64843.2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56%。其中旱地面积14943.7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89%;水浇地面积49899.5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9.68%。主要分布在北云门镇、薄壁镇、冀屯镇、吴村镇、赵固乡等中南部平原地区。
园地:面积为1873.2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1%。主要分布在峪河镇、上八里镇、洪州乡等乡镇。
林地:面积为55635.7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09%。主要分布在薄壁镇、南寨镇、沙窑乡等西北部山地区。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521.2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8%。
2009年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8604.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06%。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651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2%。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999.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8.16%;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240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5.12%;采矿用地面积为1109.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72%,主要分布在常村镇、上八里镇、西平罗乡、洪州乡、张村乡等乡镇。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742.3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4%。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48.2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1%。
2009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21663.7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88%。其中水域面积5035.42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3.24%;自然保留地16628.36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76.76%。主要分布在拍石头乡、黄水乡等中北部山地。
辉县市土地利用现状详见表1-1。
(一)地貌类型多样,山区面积大
辉县市地貌类型多样,其中山区面积844.0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20%;平原面积459.0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30%;丘陵面积334.6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0%;盆地面积43.7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0%。
辉县市境内自然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地形地貌其光热水土等自然要素的分布和组合差异悬殊,受其影响,土地利用具有十分明显的空间地域分异特征,耕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平原,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北山区、丘陵地,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各交通沿线和城镇周围,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山区。
(三)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较大,有一定整治潜力
2009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40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5.1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56.6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140.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具有较大的整理潜力。
辉县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表 | ||||
表1-1 | ||||
地类 | 面积(公顷)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浇地 | 49899.52 | 29.68 |
旱地 | 14943.73 | 8.89 | ||
小计 | 64843.25 | 38.56 | ||
园地 | 1873.20 | 1.11 | ||
林地 | 55635.72 | 33.09 | ||
其他农用地 | 设施农用地 | 690.59 | 0.41 | |
农村道路 | 2527.32 | 1.50 | ||
坑塘水面 | 427.74 | 0.25 | ||
农田水利用地 | 775.36 | 0.46 | ||
田坎 | 1100.26 | 0.65 | ||
小计 | 5521.27 | 3.28 | ||
合计 | 127873.44 | 76.05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2999.20 | 1.78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2405.76 | 7.38 | ||
采矿用地 | 1109.18 | 0.66 | ||
小计 | 16514.14 | 9.82 | ||
交通水利用地 | 铁路用地 | 53.19 | 0.03 | |
公路用地 | 880.66 | 0.52 | ||
水库水面 | 476.69 | 0.28 | ||
水工建筑 | 331.85 | 0.20 | ||
小计 | 1742.39 | 1.04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 | 348.27 | 0.21 | |
小计 | 348.27 | 0.21 | ||
合计 | 18604.80 | 11.06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河流水面 | 1121.96 | 0.67 |
滩涂 | 3913.46 | 2.33 | ||
小计 | 5035.42 | 2.99 | ||
自然保留地 | 16628.36 | 9.89 | ||
合计 | 21663.78 | 12.88 | ||
土地总面积 | 168142.02 | 100.00 |
(一)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耕地中中低产田面积相对较大
辉县市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耕地集中于平原区,林地集中于山地、丘陵区。辉县市土地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一是气候偏冷,无霜期短、积温低、降雨量少;二是山区地形复杂,大部分地区坡度大,土层薄,肥力低。辉县市现有耕地中高产田面积22695.1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5.00%;中产田面积25937.3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0.00%;低产田面积16210.8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00%,中低产田所占比重较大,耕地总体质量不高。
(二)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
2009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40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12%,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坪隙地较多,土地利用不够充分。近年来辉县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三)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主要表现在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集约利用水平低。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高,布局分散,2009年辉县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6.6平方米,而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为140.0平方米;三是工矿企业用地较为混乱,缺乏长远和整体规划,部分工矿企业占地面积大,有效利用率低,加上近几年部分乡镇企业经营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
(四)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导致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辉县市山区面积较大,在长期的土地开发活动中,多为农民自发开发陡坡地耕植,由于缺乏合理引导、综合规划,导致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态遭到破坏。与此同时耕地用养失调,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广大浅山丘陵区尤甚;农药化肥使用不当,利用率低,造成面源污染,从而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近几年辉县市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三废”排放明显增多,导致境内大气、水质和土壤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辉县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保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1. 辉县市是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五个卫星城之一,是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良好的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有利于辉县市承接周边地区的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向合理分工和互利协作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新乡市关于城乡一体化若干具体政策的出台,为辉县市推动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社会形态转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辉县市进一步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3. 辉县市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技术条件的不断完善,为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技术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进行,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增加土地产出。
4. 辉县市北部有太行山区丰富的森林、植被等生物资源,为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观光等闲暇经济奠定了基础,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1. 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人口预计增长到89.89万人,与2009年相比增加9.90万人,对耕地的需求增加;城镇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不可避免占用耕地;而辉县市现有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对其开发既有来自生态保护等政策方面的制约,又有地形坡度大、水资源缺乏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实施开发难度较大。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辉县市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 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
经济增长与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呈正相关关系。2009年辉县市城镇化率为39.57%,预计到2020年辉县市城镇化率达到49.84%。规划期间,辉县市正值工业化加速阶段,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必将直接带动建设用地需求增长,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未利用地开垦方面,为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辉县市还需开垦一定数量的未利用地,由于未利用地大多分布在山区等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建设用地增加方面,今后十几年是辉县市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增加较多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方面,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辉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要从2009年的166.86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390.00亿元,由此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的大量增加,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城镇废弃物排放对耕作土壤的污染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辉县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两个最严格”(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土地管理制度,采取既要保护土地资源,又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稳市”。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工业发展和城镇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实现“工业强市”。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最大化。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能源、交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辉县市位于京广产业发展带,是全国重要的贸易交易中心;是河南省重要的能源、建材、纺织、化工基地;是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处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内的高产巩固区和中产开发区;是河南省首批经济扩权县(市)、城镇化发展重点县(市)和知识产权试点县(市),河南省独具特色的生态山水旅游区;是新乡市重要的卫星城之一,综合实力位居新乡市首位;是以发展能源、化工、汽车配件、生物医药等为主的豫北山水旅游城市。
1. 宏观经济目标
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0.00亿元,年均增长8.0%,人均GDP达到4.4万元。
2. 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至2020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0.0%以上。
3.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至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1.6%,累计达到420亿元;公路通车里程超过2500公里,改建二级公路254公里,高速公路65公里;准轨铁路达到70公里,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4. 人民生活主要预期目标
至202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600元。
5. 可持续发展目标
至2020年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0.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至2020年达到95.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至2020年降低20.0%;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至2020年达到98.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至2020年达到1.0吨标煤左右。森林覆盖率至2020年达到50.0%。
6. 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9.89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9.84%。
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辉县市土地资源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要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发展道路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选择。中国土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尖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不仅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辉县市土地资源紧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尤为重要。
二是要求统筹城乡用地。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割裂了城乡间的有机联系。随着社会经济变革及引发的城乡关系的转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和规划模式已逐渐不能适应辉县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需要,同时也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新的要求。
三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的需要。辉县市作为河南省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又处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内的高产巩固区和中产开发区,必须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对全市耕地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辉县市是滑坡、地面坍塌、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容易发生的生态脆弱地区,因此,新时期土地利用战略的制定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保障生态安全目标。
根据辉县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规划期内,确保全市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62930.00公顷,确保54285.0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加大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20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679.77公顷,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统筹布局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建设,有利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24.88%增加到2020年的31.86%。
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500.00公顷,森林覆盖率至2020年达到50.0%。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 |||
表2-1 | |||
指标 | 2009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64843.25 | 62930.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54185.02 | 54285.00 | 约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8604.80 | 18772.80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6514.14 | 16386.14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108.38 | 5220.38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 12405.76 | 11165.76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2090.66 | 2386.66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1408.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041.00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 1679.75 | 约束性 |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09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27873.44公顷,2020年增加到128306.11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432.6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76.05%提高到2020年的76.31%。
1.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2009年辉县市耕地面积为64843.2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56%。规划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65488.85公顷,高于新乡市规划下达的62930.00公顷的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4285.00公顷。
2. 园地
稳定平原区园地面积,利用浅山、丘陵区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规划至2020年园地减少到1855.40公顷,与2009年1873.20公顷相比较少17.8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1.11%降低到1.10%。减少的园地主要是由于建设占用。
3. 林地
在太行山、南水北调中线沿线等重要生态区域,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在立地条件好的山区、丘陵区等地,建设一批以速生生态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在平原农业生态区,以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为轴线,进行线状分布建立生态防护林体系。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到55484.65公顷,与2009年的55635.72公顷相比减少151.0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9年的33.09%调整到2020年的33.00%。
4. 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477.21公顷,与2009年5521.27公顷相比减少44.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3.28%减少到2020年的3.26%。
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9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8604.80公顷,规划至2020年调整为18577.02公顷,与2009年相比减少27.7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11.06%提高到2020年的11.05%。
1.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规划至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49.16%以上。至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5136.99公顷,与2009年的4108.38公顷相比增加1028.6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2.44%提高到2020年的3.06%。
2.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1154.20公顷,与2009年12405.76公顷相比减少1251.5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7.38%降低到2020年的6.63%。
减少的农村居民点一部分被整理成耕地、园地、林地等,一部分被其他的建设占用。
3. 增加交通水利用地
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重点交通运输用地,保障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1905.87公顷,与2009年的1742.39公顷相比增加163.4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1.04%提高到2020年的1.13%。
4. 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48.27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379.95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31.6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0.21%提高到2020年的0.23%。
2009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21663.78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21258.88公顷,与2009年相比,通过开发减少其他土地404.9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12.88%降低到2020年的12.64%。
辉县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
表3-1 | 单位:公顷,% | ||||
地类 | 2009年 | 2020年 | 规划期内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一、农用地 | 127873.44 | 76.05 | 128306.11 | 76.31 | 432.67 |
1.耕地 | 64843.25 | 38.56 | 65488.85 | 38.95 | 645.6 |
2.园地 | 1873.2 | 1.11 | 1855.4 | 1.10 | -17.8 |
3.林地 | 55635.72 | 33.09 | 55484.65 | 33.00 | -151.07 |
4.其他农用地 | 5521.27 | 3.28 | 5477.21 | 3.26 | -44.06 |
二、建设用地 | 18604.8 | 11.06 | 18577.02 | 11.05 | -27.78 |
5.城乡建设用地 | 16514.14 | 9.82 | 16291.2 | 9.69 | -222.94 |
城镇工矿用地 | 4108.38 | 2.44 | 5136.99 | 3.06 | 1028.61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2405.76 | 7.38 | 11154.2 | 6.63 | -1251.56 |
6.交通水利用地 | 1742.39 | 1.04 | 1905.87 | 1.13 | 163.48 |
7.其他建设用地 | 348.27 | 0.21 | 379.95 | 0.23 | 31.68 |
三、其他土地 | 21663.78 | 12.88 | 21258.88 | 12.64 | -404.9 |
8.水域 | 5035.42 | 2.99 | 4928.2 | 2.93 | -107.22 |
9.自然保留地 | 16628.36 | 9.89 | 16330.68 | 9.71 | -297.68 |
合计 | 168142.02 | 100 | 168142.02 | 100.00 | 0 |
辉县市是新乡市北部的绿色屏障,依据辉县市的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土壤等自然区域特性,规划期间重点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暨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现有森林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大力发展旅游业,核心区全面停止采伐,缓冲区、辐射区可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从而使各种动植物的生存栖息地条件有较大改善。在后庄乡、南村镇、西平罗乡等一般生态公益林治理区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方式大力培育生态林,防治水土流失,全面制止无证采石、挖沙及在林区放牧等破坏森林植被的现象。在薄壁镇、上八里镇等乡镇,本着“区域化规划,基地化建设,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培植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市经济林管理水平上台阶,提高林果产品的科技含量。规划期间在北云门镇、占城镇、吴村镇、冀屯镇、峪河镇、孟庄镇、赵固乡、洪州乡、百泉镇、高庄乡等平原乡镇和丘陵区乡镇的平原村,建设以平原防护林体系建设为中心,以速生丰产林建设为契机,以通道绿化、环城防护林、南水北调防护林和平原绿化高级达标为载体,种植以107、108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建设基地。通过生态林、经济林等的建设,可以增加绿地面积,起到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化,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可以减少地面坍塌、滑坡等地质灾毁发生。
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具有田园风光特色的城乡宜居环境。
全市农用地布局的优化,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
1. 耕地布局
规划期内,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新乡市规划下达的62930.00公顷,并且使耕地质量有提高,至期末调整为65488.85公顷。
2. 基本农田布局
2009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185.02公顷,规划期内新乡市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4285.00公顷,比2009年现状面积高出99.98公顷,规划期间优先落实新乡市规划下达的增加指标99.98公顷。至期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54286.85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101.83公顷。
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用地,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1. 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根据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和区域生产力布局,市域城镇体系将形成“一核、二带、三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成各城镇以点轴为主体的空间布局形态。
一核:指辉县市城区;
二带:指由三原线和辉薄公路交通廊道构成的主要城镇发展带;
三片区:指辉县市域城乡空间三大片区,即西北部风光旅游产业发展区、南部城镇经济综合发展区、东部山区农林经济发展区。
2. 工业产业发展新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立足发展、保护环境的原则,引导工业向集聚区集中。
辉县市城西工业园区位于中心城区内西部,以汽车配件和纺织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孟庄产业集聚区主要以建材、能源、化工、纺织、机械制造为发展方向。洪州产业集聚区以劳动密集型、资源节约型、生态良好型的加工业和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发展冶金、机械制造、能源等产业。
规划期内新增1111.9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工矿建设。
3. 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节约用地、少占耕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布局原则,迁并整合村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依托城镇道路网系统的延伸,形成空间布局相对均匀、围绕中心城区分布、具有一定特色和功能的生态社区空间布局形态。
通过整合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最终实现居住环境田园化、公共服务城市化、就业结构城市化、消费方式城市化。
规划至2020年通过整治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不低于1240.00公顷。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交通运输、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交通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完善干线公路网,实施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在“一高一铁二环路”的基础上,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公路为支撑,逐步形成“七横八纵二中心”的公路及客货运网络格局。
科学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量主要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及受水区配套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
辉县市作为河南省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又处于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内的高产巩固区和中产开发区,必须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041.00公顷。
结合土地整理、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土保持工程,积极开展耕地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为重点,兼顾长短期利益,稳定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旱涝灾害的发生。增加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复耕。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可复垦的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优先整理为耕地。
辉县市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任务为1679.77公顷。根据辉县市土地利用潜力分析,规划期内辉县市完全能够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确保辉县市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930.00公顷。
规划期内补充耕地的途径以土地整理开发为主。确定辉县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总规模为3682.33公顷,新增耕地潜力1679.75公顷,完成不低于新乡市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其余根据辉县市资金、资源潜力、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虑新乡市域范围内占补平衡。
辉县市作为河南省粮食主产县之一,应积极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大力开展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对峪河镇、赵固乡等乡镇的22551.30公顷高产田进一步巩固提高,建设成吨粮田,亩产稳定在2000.00斤以上;对上八里镇、洪州乡等乡镇25772.92公顷中产田开发成高产稳产田,亩产提高到1800.00斤以上;对沙窑乡、张村乡等乡镇16108.08公顷低产田改造为旱涝保收田,亩产提高到1600.00斤以上;到2020年,力争粮食产量由目前的46.03万吨提高到60.23万吨的目标。
在规划期内新打配套机井1.20万眼,修复机井0.80万眼,配套田间管网2100.00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1.10万座。建设标准良田、良种繁育基地、粮食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等项目。使辉县市粮食生产条件有显著改善,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规划期内辉县市必须保持54285.00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3.72%。把此目标依据各乡镇建设用地占用情况及一般耕地数量,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到各乡镇,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辉县市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位于西平罗乡的兆村、张庄、南平罗、西沙岗、中平村,南村镇的魏树庄、贾庄、河北、北东坡,北云门镇的任庄、冯村、老格、南姚固、姬家寨、西丁庄、东丁庄、前凡城、后凡城、宋坦、西木庄、大花木、圪垱。项目区建设总规模7559.00公顷。主要为粮食生产高标准示范田。项目总投资496.92万元,重点完善核心区农田基础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搞好田间排灌体系;以灌溉和渠道防渗为重点,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咸淡混浇,开发利用微咸水,充分利用雨洪资源。通过项目区建设,使核心区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粮食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优质专用粮食产业带。
通过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理项目实施,解决部分基本农田低产低效,布局零星分散、不合理、规模效益差等问题。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工程、生物、农业和科技措施并举。对示范区内的道路进行规划布局,田间路统一改土路为硬化路面,生产路路面进行夯实平整。进行生态防护林布设,使示范区内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建成稳产、高产、节水、高效、机械化、科技化、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
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除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城镇、村庄、工矿及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因选址无法避让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先补后占,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防止占优补劣。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于已经占用的,进行等质补划。
土地整理全面、有序开展,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农未利用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率有较大提高,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和灾害损毁的耕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期内辉县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补充耕地潜力达到1246.2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潜力为81.7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潜力为365.07公顷。总计可补充耕地潜力为1693.12公顷。
根据辉县市后备资源状况以及新乡市域范围内的占补平衡情况,合理设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规模,在保障辉县市域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将可利用后备资源中的一部分纳入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在2010-2013年之间按照每年不少于1400亩的数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以确保新乡市域范围内“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需要。
结合辉县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布情况及区域间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辉县市土地开发整理共划分为四个类型区域。即土地整理重点区,土地复垦重点区,土地开发重点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综合区。
1.土地整理重点区
本区土地整理的模式应结合各乡镇的情况灵活掌握,限于经济实力,尽量做到高起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推行以三个集中为主的土地整理模式,即:耕地向规模集中,乡镇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村庄向集镇集中。本区土地开发潜力相对较小,但存量资源(指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的)一般分布在地势平坦,水热条件较好,易于灌溉的地方,开发形成耕地的比例较大,对此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开发的模式要因地、因土制宜。
为了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拆旧区纳入土地整理区内,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年度计划,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西平罗乡、常村镇、黄水乡、拍石头乡、南寨镇、洪州乡、占城镇等乡镇,总面积1354.65公顷,新增耕地潜力1246.28公顷。
2. 土地复垦重点区
本区工矿废弃地和砖瓦窑待复垦土地资源(单片面积超过1公顷)数量较多,通过土地复垦补充农用地的潜力较大。区内土地复垦必须贯彻“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引入市场机制,深化企业用地制度改革,制定适合本区的优惠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复垦重点区主要包括北云门镇、百泉镇、高庄乡、峪河镇等乡镇,总面积88.88公顷,新增耕地潜力81.77公顷。
3.土地开发重点区
本区土地后备资源(集中连片面积超过2公顷)较多。区内未利用地的开发必须坚持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要做到因地制宜,坚持适度开发和林、水、田、路的综合开发。
土地开发重点区主要包括冀屯镇、赵固乡、薄壁镇、张村乡等乡镇,总面积396.82公顷,新增耕地潜力365.07公顷。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综合区
综合区是指包含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且难以分清活动主次关系的区域。本区内土地要坚持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采取农艺、工程、生物等措施,致力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
根据辉县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规划期内辉县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总规模1840.35公顷,新增耕地潜力1693.12公顷,占全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总潜力的9.67%。
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总规模1354.65公顷,新增耕地潜力达1246.28公顷,占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总潜力的7.17%。居民点整理应当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废弃的农村住宅、空心村等进行整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安排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396.82公顷,新增耕地潜力达365.07公顷,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潜力总量的21.56%。项目以改善土壤,完善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建设,结合沟渠道路、村庄四旁绿化及沙、盐碱、荒地造林,形成点、带、网、片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
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优先选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项目,重点扶持,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变零星开发为规模开发。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整理项目。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进节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577.02公顷以内,比2009年净减少27.78公顷。
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中心城区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支撑经济发展的重点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用地,同时兼顾辉县市旅游产业的发展,保障万仙山景区、八里沟国家地质公园等旅游景点发展用地。到2020年辉县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07.94公顷以内。
继续加大对城镇内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结合,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河南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合理编制标准厂房建设规划,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服装加工、科研、产品组(包)装、仓储、物流配送等无污染型项目,其他各类制造业,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都必须进入标准厂房。
加快城中村改造,在保护辉县市古城区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和谐发展,加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控,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实现地均生产总值由2009年的5.12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3.19万元/公顷。
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加强“空心村”整治,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将绿化美化与农村居民点整合结合起来,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期内,在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1240.00公顷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情况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拆旧复垦潜力情况,共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自求平衡区1750.93公顷。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鼓励按照村镇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和鼓励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
根据辉县市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布局规划,辉县市新型农村社区共涉及20个乡镇90个社区,其中重点建设45个社区,共划定新型农村社区自求平衡区面积1750.93公顷,并安排拆旧区1750.93公顷。详见表5-1、5-2。
各乡镇社区整合村庄统计表 | ||||
表5-1 | ||||
乡镇 | 社区名称 | 整合村庄 | 通过时间 | 备注 |
百泉镇(4)个 | 韭山 | 王家庄、五里沟、后爻、富庄、东井峪、西井峪、方山村 | (2009)3号 | 9/35 |
杨庄 | 杨庄、赵庄 | (2009)5号 | 10/35 | |
金河 | 小屯、张雷、赵雷 | (2009)5号 | 11/35 | |
关村 | 南关村、北关村、下吕村 | 27/35 | ||
孟庄镇(8)个 | 夏峰 | 东夏峰、西夏峰、前田庄、后田庄 | (2009)2号 | 12/35 |
中心社区 | 涧头 | (2009)5号 | 13(1)/35 | |
孟庄 | (2009)3号 | 13(2)/35 | ||
段屯、小吕村 | 13(3)/35 | |||
路固社区 | 路固、五里屯 | (2009)5号 | 14/35 | |
卧龙社区 | 孟坟、后李固 | (2009)5号 | 15/35 | |
南李庄社区 | 三里屯、南李庄 | 34/35 | ||
蒲水社区 | 大蒲水、小蒲水、南陈马 | 26/35 | ||
郭村 | 郭村、徐村、侯村、烟墩、梁村 | 35/35 | ||
郑屯 | 常屯、郑屯、高村、范屯、前李固、中李固 | 33/35 | ||
胡桥乡 (7个) | 樊寨社区 | 樊寨 | (2009)1号 | 16/35 |
佳怡社区 | 太平庄、所可楼、张湾、段庄 | (2009)2号 | 17/35 | |
八十亩地社区 | 八十亩地 | |||
三小庄社区 | 时小庄、刘小庄、董小庄 | |||
怡和社区 | 胡桥、裴闸 | |||
南观营社区 | 南云门、南观营 | |||
南冀庄社区 | 南冀庄、油坊头 | |||
常村镇 (7个) | 常春社区 | 常东、常西、常北、百间寺、石圪节、沿东、沿西、沿北、冯窑、郝凹 | (2009)2号 | 18/35 |
凝春社区 | 赵凝屯、毡匠屯、北陈马、杨庄 | (2009)3号 | 19/35 | |
逢春社区 | 荒里、古章 | 启动 | ||
迎春社区 | 王村铺 | |||
阳春社区 | 申屯、罗池、西连岩、井沟 | |||
固春社区 | 固东、固西、固南 | |||
周卜村社区 | 周卜村 |
各乡镇社区整合村庄统计表 | ||||
续表5-1 | ||||
乡镇 | 社区名称 | 整合村庄 | 通过时间 | 备注 |
吴村镇 (3个) | 吴村镇社区 | 一街村、二街村、三街村、张村、潘村、张屯村、郭屯村、南宿村 | (2009)2号 | 20/35 |
杨启营社区 | 杨起营村、张王寨村、东常务村、西常务村、南常务村 | 32/35 | ||
宝山社区 | 邓城村、王展、团相、王放营、三王庄、小庄、尚厂、荒里、协店 | |||
南寨镇 (2个) | 北寨中心村 | 北寨村、坝前村、后地村、北岸泉村、营寺沟村、三官庙村、大院村、南寨村、张台寺村、石门口村 | (2009)5号 | 21/35 |
东关-孙石窑中心村 | 东关村、孙石窑村、槲慢村、秋沟村、清水坪村、雁翅口村、南湾村、三郊口村、柿园村、凤凰山村、上腊江村、齐王寨村 | |||
冀屯乡 (6个) | 冀祥新区 | 东北流、西北流、文庄、范屯、岳村、马正屯、麻小营、大麻村、小麻村、冀屯、益三村、前姚村、西耿村、亮马台、白草岗 | (2009)2号 | 22/35 |
南坦社区 | 南坦、南流、前桥位、后桥位、后屯、 | |||
宪录村社区 | 宪录村、早生 | |||
流河社区 | 赵流河、东王河、西王河、南王河 | |||
褚邱社区 | 褚邱、后姚村、上官庄、大洼、小洼 | |||
张千屯社区 | 张千屯、包公庙 | |||
沙窑乡 (2个) | 沙水社区 | 南坪、郭亮、水磨、沙窑、南沙水、北沙水、水寨窑、南窑、中腊江 | (2009)2号 | 23/35 |
后庄社区 | 井郊、岭西、石门郊、涧顶、后庄、新庄、白庙、小井、金牛寺 | |||
张村乡 (2个) | 裴寨社区 | 裴寨、贾庄、张村、牛村、郗庄、大王庄、井南洼、杨吕、柴庄、砂锅窑、杨圪档 | (2009)2号 | 24/35 |
山前社区 | 三庆村、滑峪、樊庄、山前、枣园、里沟、赵窑、和漫、平岭、汪沟、宰河、流河、黄道水 | |||
薄壁镇 (7个) | 白云寺社区 | 龙浴寺、白云寺、焦泉营、焦泉、振国村 | ||
谷堆坡社区 | 张泉河、新安村、谷堆坡村、程焦泉、大湾乡 | |||
三程社区 | 观流河、张志屯、南程村、大北程村、小北程村、孟村、洛营 | |||
马庄社区 | 马庄、西河庄、沟湾、宝泉 | |||
沈庄社区 | 东沈庄、西沈庄、圪针庄、周庄、铁匠庄 | 28/35 | ||
潭头社区 | 潭头、平甸、西沟、东寨 | (2009)5号 | 25/35 | |
薄壁社区 | 一街、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六街、王村 |
各乡镇社区整合村庄统计表 | ||||
续表5-1 | ||||
乡镇 | 社区名称 | 整合村庄 | 通过时间 | 备注 |
洪洲乡 (2个) | 洪洲社区 | 西孟庄、新乡庄、五里河、茅草庄、土楼 | 29/35 | |
大刘庄社区 | 大刘庄、四里庙 | |||
峪河镇 (8个) | 峪河社区 | 一、二、三、四、五、六街、张庄、小营、姚屯 | 31/35 | |
寺庄社区 | 东寺庄、西寺庄、张铁屯、渔村、何庄 | |||
穆家营社区 | 东淹沟、西淹沟、穆家营 | |||
齐庄社区 | 齐庄、马庄、姬庄 | |||
蒋庄社区 | 蒋庄、丰城、孔庄 | |||
许本营 | 肖吕村、许本营、裴村营 | |||
重泉社区 | 重泉、李千户营、吉家岗 | |||
大屯社区 | 大屯、小屯、小作、毛庄 | |||
上八里镇 (3个) | 上八里社区 | 上八里、郎岸、白古潭、石门店、马头口 | ||
下八里社区 | 中八里、下八里、闫庄、何庄 | |||
鸭口社区 | 鸭口、杨树庄、西坡 | |||
西平罗乡 (5个) | 西平罗中心社区 | 梨元沟、圪档坡、兆村、西沙岗 | ||
张庄社区 | 大罗口、姜沟、张庄、山怀、郎山 | |||
鹿庄社区 | 鹿庄、白土岗、东峪 | |||
莲花社区 | 荣花、莲花、柏树湾 | |||
中坪社区 | 中坪、东河岗、南平罗 | |||
南村镇 (3个) | 南村社区 | 南村东、南村北、东村、河北、南东坡、尚庄、楼村、槲树庄、贾庄、石盆、西占、二冲、南王庄、丁庄、寺泉、刘家池 | ||
新村社区 | 新村、西王庄、魏沟、鸭村、界地、牛王庙 | |||
司寨社区 | 司北、司东、北东坡 | |||
黄水乡 (2个) | 龙门社区 | 白甘泉、龙门、河西、黄水、西平、龙王庙、韩口、土梯、龙水梯 | ||
黄水社区 | 朱凹村、白马峪村、小庄村 | 启动 |
各乡镇社区整合村庄统计表 | ||||
续表5-1 | ||||
乡镇 | 社区名称 | 整合村庄 | 通过时间 | 备注 |
赵固乡 (4个) | 赵固社区 | 赵东、南小庄、武庄、园庄、苗固、小花木、小岗、大罗召、小罗召 | ||
锦河社区 | 赵西、板桥、韩营、张庄、安庄、毛屯、胡村店 | |||
东湖社区 | 东耿村、聂桥、胡村、富庄、小庄 | |||
田园社区 | 小官庄、高庙、小寺、卢庄、前田庄、后田庄、大沙窝、小沙窝、三合店 | |||
拍石头乡 (1个) | 张飞成社区 | 拍石头、富庄、张飞城、圪道、松贡水、海棠厂、寨洼、张泗沟、宝泉洼、黑沟水、蒿坪、牛骨湾、杨家岭、照壁山、江脑、横岭、四里厂 | ||
高庄乡 (6个) | 金牛社区 | 金章、北新庄、岳村、北冀庄 | 启动 | |
前郭雷社区 | 前郭雷、后郭雷、庞村 | |||
孙村社区 | 孙村、史村、郝庄、祝庄 | |||
苏村社区 | 苏村、东池头、西池头、土楼 | |||
高庄社区 | 高庄、火岔沟 | |||
六台山社区 | 六台山、贾沟、白道、宋庄、石井、盘底庄 | |||
北云门镇 (7个) | 中小营社区 | 北云门、雷店、中疃 、中小营 | ||
宏云社区 | 大花木、西木庄、东丁庄、西丁庄、宋坦、圪垱、老格、任村、大梁冢、周圪垱 | |||
姬家寨社区 | 姬家寨、张小庄、魏小庄、前凡城、后凡城 | |||
卓水社区 | 前卓水、后卓水、韩小庄 | |||
南姚固社区 | 南姚固、冯庄 | |||
九圣营社区 | 朱桥、九圣营 | |||
柳林社区 | 柳林、姜姚固、纸坊、沙屯、北阳 | |||
占城镇 (1个) | 王庄社区 | 王庄、师庄、南靳村、北靳村 |
辉县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 |||||
表5-2 | 单位:公顷 | ||||
涉及乡镇 | 名称 | 建新区规划情况 | 安排拆旧区面积 | 建设年限 | |
新增占地面积 | 总户数 | ||||
百泉镇 | 韭山社区 | 38.6 | 1779 | 38.6 | 2012-2015 |
南关村社区 | 35.73 | 1647 | 35.73 | ||
金河小屯社区 | 18.33 | 846 | 18.33 | 2013-2020 | |
杨庄社区 | 40 | 850 | 40 | 2013-2020 | |
上八里镇 | 上八里社区 | 40.07 | 1846 | 40.07 | 2013-2020 |
下八里社区 | 26.07 | 1201 | 26.07 | 2013-2020 | |
鸭口社区 | 23.6 | 1086 | 23.6 | 2013-2020 | |
黄水乡 | 白马玉社区 | 32.76 | 1260 | 32.76 | 2013-2020 |
薄壁镇 | 潭头社区 | 10.4 | 400 | 10.4 | 2013-2020 |
沈庄社区 | 26 | 1000 | 26 | 2013-2020 | |
三程村社区 | 43.42 | 2000 | 43.42 | 2012-2015 | |
薄壁社区(宝泉新城) | 147.76 | 2200 | 147.76 | 2012-2015 | |
占城镇 | 和庄社区 | 26 | 720 | 26 | 2012-2015 |
冀屯镇 | 冀祥新区 | 54 | 2486 | 54 | 2012-2015 |
沙窑乡 | 沙窑社区 | 12.73 | 490 | 12.73 | 2012-2015 |
拍石头乡 | 张飞城新区 | 25.62 | 1180 | 25.62 | 2013-2020 |
洪州乡 | 大刘庄社区 | 11.72 | 540 | 11.72 | 2013-2020 |
洪州社区 | 41.6 | 1916 | 41.6 | 2012-2015 | |
南村镇 | 南村社区 | 30.29 | 1165 | 30.29 | 2012-2015 |
张村乡 | 裴寨社区 | 45.6 | 2793 | 45.6 | 2012-2015 |
赵固乡 | 东湖 | 43.33 | 2000 | 43.33 | 2013-2020 |
锦河 | 54.17 | 2500 | 54.17 | 2013-2020 | |
赵东 | 75.83 | 3500 | 75.83 | 2013-2020 | |
赵西 | 58.5 | 2700 | 58.5 | 2013-2020 | |
孟庄镇 | 夏峰社区 | 46.67 | 2700 | 46.67 | 2012-2015 |
郑屯 | 45.25 | 3070 | 45.25 | ||
蒲水 | 27.33 | 1570 | 27.33 | ||
孟坟 | 29 | 1680 | 29 | ||
郭村 | 38.27 | 3077 | 38.27 | ||
峪河镇 | 峪河社区 | 86.53 | 3986 | 86.53 | 2012-2015 |
辉县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 |||||
续表5-2 | 单位:公顷 | ||||
涉及乡镇 | 名称 | 建新区规划情况 | 安排拆旧区面积 | 建设年限 | |
新增占地面积 | 总户数 | ||||
吴村镇 | 吴村社区 | 140 | 6125 | 140 | 2012-2015 |
杨起营社区 | 96.67 | 4210 | 96.67 | 2012-2015 | |
宝山社区 | 82.67 | 3810 | 82.67 | 2013-2020 | |
南寨镇 | 北寨东西社区 | 45.89 | 1765 | 45.89 | 2012-2015 |
孙石窑社区 | 11.7 | 450 | 11.7 | 2013-2020 | |
常村镇 | 常村社区 | 100 | 3846 | 100 | 2012-2015 |
固村社区 | 52 | 1973 | 52 | 2013-2020 | |
赵凝屯社区 | 34.87 | 1342 | 34.87 | ||
周卜村社区 | 22.67 | 867 | 22.67 | ||
高庄乡 | 金牛社区 | 61.8 | 2849 | 61.8 | 2013-2020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怡和社区 | 33.33 | 1741 | 33.33 | 2013-2020 |
佳怡社区 | 40 | 2090 | 40 | 2011-2015 | |
三小庄社区 | 33.33 | 1741 | 33.33 | 2013-2020 | |
南观营社区 | 30.47 | 1592 | 30.47 | 2013-2020 | |
北云门镇 | 北云门社区 | 133.33 | 5833 | 133.33 | 2011-2014 |
合计 | 1750.93 | 94422 | 1750.93 |
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强化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使每一个社区通四级以上公路,所有社区通班车,社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并将此列入交通项目用地中,保障其用地需求。
实施“九大惠民设施”:建立一所市职业教育中心,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设一个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中心),一个文化大院,一个便民超市,一个卫生室,一个党员远程教育室,一个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络,一个通信“三通”(通电话、通光缆、通宽带)。到规划期末社区全部实现自来水,沼气入户率达到60%,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75%,70%的社区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
城市性质:新乡市重要的卫星城之一,辉县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能源、化工、汽车配件、生物医药等为主的豫北山水旅游城市。
发展方向:依托老城区,向南、向西发展为主。
空间布局结构:城市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心,两轴,三环”。
“一心”——规划中心路和东西大街交叉口为商业、行政复合中心,构筑以老城区为中心的行政办公和商业商务中心。
“两轴”——规划中心路为城市南北向城市发展轴线,南环路为城市东西向发展轴线,形成“十”字型发展构架。
“三环”——规划以南水北调沿线防护绿带、新晋高速和城区间生态绿地以及夏峰路南侧200米宽绿带为外环绿带;以东外环路、南环路、西外环路和北环路沿线构筑中环绿带;以共城(古城墙)遗址为基础,重构环古城内环绿带。
规划期内充分利用城市建成区基础设施资源,主要向南、向西紧凑发展。重点建设主城区的南部、西部,适当填补东部东外环沿线。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527.42公顷(包含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指标163.90公顷)。
辉县市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2393.62公顷,北至南水北调干渠,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南外环南500米,西至西外环西500米,主要涉及百泉镇部分、胡桥街道办事处部分、孟庄镇部分及城关街道办事处。人口为21.49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1.8平方米。
规划至2020年辉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12万人,人均用地97.0平方米,规模达到2921.90公顷,净增用地528.28公顷。
规划期内以现状规模为基础,参照《辉县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确定的用地布局,落实本轮规划新增的527.42公顷用地指标,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确定为允许建设区。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北至南水北调干渠,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南外环南1000米,西至西外环西1000米,此外还包括南水北调干渠北部小官庄东北部、王家庄东南部、大官庄西南部部分。
新增指标具体分布为:城关街道办事处69.93公顷、胡桥街道办事处109.43公顷(包含产业集聚区指标7.82公顷)、百泉镇295.34公顷(包含产业集聚区指标156.08公顷)、孟庄镇52.72公顷。
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市发展趋势、主要发展方向等因素,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用地范围(即扩展区),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辉县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区位于城区西、南部,面积为183.72公顷,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的建新区,为中心城区远期发展留有空间。
规划期内,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已纳入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规划“一区两园”,包括城西园区和洪州园区。总规划面积1496.83公顷,其中建成区292.46公顷,发展区435.25公顷,控制区769.12公顷,规划期内共安排建设用地指标426.39公顷(其中163.90公顷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园区)位于辉县市城区内西部,规划总面积709.83公顷,其中建成区106.51公顷,发展区237.75公顷,控制区365.57公顷。规划期内共保障建设用地指标226.37公顷(其中163.90公顷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洪州园区)位于辉县市中西部洪州乡境内。规划期内以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为主导产业。规划总面积787.00公顷,其中建成区185.95公顷,发展区197.50公顷,控制区403.55公顷。共保障建设用地指标197.50公顷,同时将发展区和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整出去,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预留空间。
一、中心镇
根据辉县市城镇体系规划,规划期间重点发展孟庄镇、南村镇、薄壁镇、百泉镇4个中心镇。
1.孟庄镇
孟庄镇是以发展机械、电力为主导的辉县市区域中心交通工矿型城镇。镇区建设用地发展依托镇区现状用地有序的向东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65万人,镇区面积56.0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6.3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69万人,镇区面积56.0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3.1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131.56公顷的城镇工矿用地,其中52.72公顷用于辉县市中心城区建设,78.84公顷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25.69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373.91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82.05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3.61公顷,补充耕地78.60公顷。
2.南村镇
南村镇是以发展建材、造纸为主的辉县市区域中心工业型城镇。镇区建设用地发展依托镇区现状用地有序的向东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54万人,镇区面积55.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1.9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58万人,镇区面积55.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4.8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0.27公顷的城镇工矿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21.34公顷。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72.66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069.53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0.92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37公顷,补充耕地6.43公顷。
3.薄壁镇
薄壁镇是以采掘、建材、机械为主的辉县市区域工矿型中心镇。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向东北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58万人,镇区面积132.4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228.4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86万人,镇区面积132.4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54.0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1.6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划定扩展区面积14.10公顷。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82.95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5662.49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44.05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5.65公顷,补充耕地56.85公顷。
4.百泉镇
百泉镇是以发展煤矿配套产业为主的综合性小城镇。镇区包括在中心城区内部。
规划期内安排420.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其中295.34公顷用于辉县市中心城区建设,59.19公顷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65.80公顷用于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14.37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066.19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55.90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79.38公顷,补充耕地89.54公顷。
1.峪河镇
峪河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造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向东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1.12万人,镇区面积148.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2.5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23万人,镇区面积148.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6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9.4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划定扩展区面积4.99公顷。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961.09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5390.88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0.14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4.94公顷,补充耕地4.23公顷。
2.吴村镇
吴村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建材、纺织、冶金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1.12万人,镇区面积90.3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0.7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91万人,镇区面积90.3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47.3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14.4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682.56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7076.63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260.00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7.18公顷,补充耕地416.16公顷。
3.常村镇
常村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建材、机械、制药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向东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2.44万人,镇区面积102.3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41.9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2.83万人,镇区面积102.3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36.2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75.96公顷,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12.95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3718.39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89.14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1.71公顷,补充耕地109.95公顷。
4.北云门镇
北云门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造纸、电线、化工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东、向北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58万人,镇区面积43.1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74.3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69万人,镇区面积43.1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62.8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6.9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其中1.82公顷用于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园区)的建设,5.09公顷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划定扩展区面积71.26公顷。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95.44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3714.21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4.26公顷,补充耕地22.74公顷。
5.占城镇
占城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39万人,镇区面积46.8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2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43万人,镇区面积46.8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9.0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0.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00.09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4722.24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130.38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0.72公顷,补充耕地197.48公顷。
6.南寨镇
南寨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0.37万人,镇区面积30.9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3.5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0.41万人,镇区面积30.9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75.4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1.3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49.64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106.21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41.34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80公顷,补充耕地41.55公顷。
7.上八里镇
上八里镇是辉县市的一般镇,以采掘及加工为主的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城镇主要向南向东发展。
2009年镇区人口1.20万人,镇区面积31.1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25.9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1.23万人,镇区面积31.1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25.3平方米。规划期内安排2.1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21.20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068.48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33.57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1.05公顷,补充耕地34.13公顷。
1. 高庄乡
高庄乡是以发展建材、化工、机械为主的工业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12.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建设。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114.40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4614.41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35.69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4.91公顷,补充耕地33.56公顷。
2. 西平罗乡
西平罗乡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20.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66.55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591.57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8.94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7.66公顷,补充耕地126.89公顷。
3. 冀屯镇
冀屯镇是以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2.2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39.32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6296.55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175.98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8.83公顷,补充耕地176.94公顷。
4. 张村乡
张村乡是以发展建材、采掘加工为主的工矿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0.4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99.85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871.98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18.01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0.41公顷,补充耕地26.23公顷。
5. 洪州乡
洪州乡是以发展制造业及加工业为主的工矿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197.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保障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79.11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2299.56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37.16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6.92公顷,补充耕地36.48公顷。
6. 黄水乡
黄水乡是以发展采掘及加工为主的工矿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0.4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63.67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481.92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34.29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05公顷,补充耕地33.24公顷。
7. 沙窑乡
沙窑乡是以发展采掘加工为主的工矿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1.4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99.59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539.18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5.89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28公顷,补充耕地5.55公顷。
8. 赵固乡
赵固乡是以发展造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
规划期内安排11.0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94.44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4656.96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114.99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2.81公顷,补充耕地118.58公顷。
9. 拍石头乡
拍石头乡是以发展建材、采掘、冶金为主的工矿型乡镇。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54.97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930.99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面积为26.19公顷;规划期内补充耕地26.52公顷。
辉县市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情况 | |||
序号 | 名称 | 用地指标 | 备注 |
1 | 中心城区 | 527.42 | 其中城关街道办事处69.93公顷、胡桥街道办事处109.43公顷(包含产业集聚区指标7.82公顷)、百泉镇295.34公顷(包含产业集聚区指标156.08公顷)、孟庄镇52.72公顷 |
2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22.31 | |
3 | 薄壁镇 | 1.64 | |
4 | 峪河镇 | 9.44 | |
5 | 百泉镇 | 124.99 | 其中产业集聚区59.19公顷 |
6 | 孟庄镇 | 78.90 | |
7 | 常村镇 | 75.96 | |
8 | 吴村镇 | 14.48 | |
9 | 南村镇 | 0.27 | |
10 | 南寨镇 | 1.34 | |
11 | 上八里镇 | 2.16 | |
12 | 北云门镇 | 6.91 | 其中产业集聚区1.82公顷 |
13 | 占城镇 | 0.73 | |
14 | 黄水乡 | 0.44 | |
15 | 拍石头乡 | 0 | |
16 | 高庄乡 | 12 | |
17 | 张村乡 | 0.48 | |
18 | 冀屯镇 | 2.22 | |
19 | 赵固乡 | 11.04 | |
20 | 西平罗乡 | 20.33 | |
21 | 洪州乡 | 197.5 | 其中产业集聚区197.50公顷 |
22 | 沙窑乡 | 1.44 | |
合计 | 1112 | ||
注:中心城区包括百泉镇部分、胡桥街道办事处部分、孟庄镇部分及城关街道办事处。 |
坚持科学规划、优先重点、统筹安排的方针,合理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必要基础设施用地,推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需要建设的重点交通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新晋高速、鹤辉高速、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凤泉至焦作准轨铁路(辉县段)、绕城改线(北二环)工程、占城马营桥至上八里鸭口村一级公路、邓林路一级旅游公路,扩建薄亢线,建设卫柿线加宽二级升一级项目,改建卫柿线薄壁街改线工程。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内新建南水北调(辉县段)中线工程及受水区配套工程、新乡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水文中心站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及市域内河道治理工程。
重点做好赵固、宝山等能源勘探工作,加快大型矿井建设步伐。建成赵固煤田二矿、宝山电厂一期配套设施、宝山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宝泉抽水蓄能续建4×30万千瓦、焦煤集团赵固二矿综合开发项目。
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加强对辉县市自然山水景区及人文文化景区的规划,规划期内保护宝泉水库、白云寺国家森林公园、万仙山景区、八里沟、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山水及人文文化景观用地以及南太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详见附表5。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与建设并重,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等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在85%以上,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从事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
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牧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城乡统筹、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依据辉县市自然环境区域分异特征和土地生态适宜性,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该区域包括薄壁镇、上八里镇、黄水乡、沙窑乡、南寨镇五个乡镇,总面积549.24平方公里。
开展人工造林、飞播造林,营造乔、灌、草、果、药、杂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植物群落和生态体系,形成植被良好,涵养水源,林木果药茁壮生长,生态环境优良的深山生态林果区。发展无公害林果生产和优质中药材的种植。大力种植中药材,建立豫北地区最大的柴胡生产基地。种植优质胡桃、柿子、梨、花椒、山楂等品种树,做好深加工。
该区包括南寨镇、西平罗乡、南村镇、高庄乡、拍石头乡、常村镇六个乡镇,总面积444.51平方公里。
大力开展小流域治理,有效改善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利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采用沟头防护,沟中固坊,坡度在25度以下的耕地进行坡改梯,加固沿河堤坝,兴修水利等办法来减少水土流失;实行林粮,林草带状间作,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退耕还林还草,抚育天然次生林,大力营造农用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开展义务植树,承包小流域,落实责任山,提倡拍卖集体荒山和国家、集体、个人造林一起上,建设以森林为主的“绿色水库”,以蓄水保墒为主的“土壤水库”,防止水土流失,创造一个新的生态环境。
该区包括占城镇、赵固乡、冀屯镇、峪河镇、吴村镇五个乡镇,总面积363.76平方公里。是全市粮食及食用菌主产区。
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抓好优质小麦的种植,搞好粮食的深加工。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食用菌产业要在利用秸秆、废木料、枯枝等原料上下工夫,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该区域食用菌在周边地区乃至全省及全国的影响。
该区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周边百泉镇、孟庄镇、胡桥办、峪河镇等乡镇的城镇规划区。总面积36.53平方公里。该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保障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按时完成。调整城镇职能结构。重点是将城镇燃煤锅炉、茶炉及炉灶逐步淘汰,改用清洁能源。加大城镇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力度。重点将城镇规划区以内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镇规划区以外划定的工业区。加快环城绿色水系建设。
该区包括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百泉、宝泉、万仙山、八里沟、回龙、白云寺、齐王寨、方山、关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区和一水厂和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287.38平方公里。
保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和保护并重,建立合理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体系,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利用自然生态景观,大抓旅游、抓大旅游。
在充分发挥森林多功能的前提下,实行分类指导,分区实施的原则,抓好各类生态功能建设。山区丘陵区实施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为主的生态屏障。平原沙区实施退耕还林、防风固沙工程;重点公益林区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城市郊区营造环城生态防护林带和风景片林;南水北调沿线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
——太行山绿化工程。为使太行山的生态环境适应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遵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太行山生态治理工程。
——通道绿化工程。规划近期完善提高通道绿化300公里,建成河南省一流的绿色通道长廊。
——市郊环城防护林。全面推进环城防护林工程建设,实现“城在林中,住在园中,人在画中”的景观布局。北环、东环依托南水北调防护林体系建设,西环以卓水河为界,南环为李固到油房头一线。
——南水北调沿线防护林建设。涉及王敬屯乡、薄壁镇、冀屯镇、洪州乡、高庄乡、百泉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孟庄镇等乡镇。规划期内在饮水干渠两侧营造100米宽(单侧50米)的防护林带。在防护林带外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和名优特新经济林。
——重点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和河南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区要全面停止林木采伐,切实巩固现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分质量;大力造林,普遍护林,封育并举,建设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结合辉县市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市土地利用划分为七个主体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期末总面积57032.95公顷,占辉县市土地总面积的33.9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54286.85公顷,是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95.19%。该区是满足全市人民物质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农副产品的基本基地。除一般农地区、城镇、村镇、独立工矿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内的耕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非占不可的,要收开垦费,并开发相应数量的耕地纳入本区,达到占补平衡,保证其面积的稳定性。该区生产条件、集中连片程度较好,主要分布在峪河镇、高庄乡、冀屯镇等乡镇。
管制规则: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5.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末该区土地总面积15099.43公顷,占辉县市土地总面积的8.98%。主要分布在峪河镇、北云门镇、吴村镇等乡镇。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
3.不得破坏、污染和闲置荒芜区内土地;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生产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划分的区域。规划期末该区土地总面积55984.49公顷,占辉县市土地总面积的33.30%,主要分布在薄壁镇、上八里镇、南村镇、南寨镇、黄水乡、拍石头乡等乡镇。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城镇村建设需要划定的区域。规划期末该区土地总面积14980.22公顷,占辉县市土地总面积的8.91%。该区进一步强调辉县市中心城区的建设,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引导人口集中和产业集中,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已划入未利用地用途区的除外。规划期末该区土地总面积1362.99公顷,占辉县市土地总面积的0.81%。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重要水源保护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630.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主要为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其两侧、农村饮用水源地。
该区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面积4.99公顷。
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面积16463.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79%。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保障辉县市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推动辉县市经济快速发展,提高辉县市整体竞争实力。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情况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及基本农田保护缓冲区内的范围,规划期末面积2698.1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0%。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协调规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148349.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8.23%。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总面积为630.7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38%。主要位于南水北调沿线。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改善市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该区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对规划修编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的用地规模,以及其他行业规划的用地规模。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不符合规划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
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
1.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2.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足额收缴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3.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
四、强化规划的法制地位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等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市、乡镇政府根据规划的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和奖惩办法,执行好坏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强化村镇建设规划、中低产田改造规划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套措施,并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指标 | |||
附表1 | |||
指标 | 2009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64843.25 | 62930.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54185.02 | 54285.00 | 约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8604.80 | 18772.80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6514.14 | 16386.14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108.38 | 5220.38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 12405.76 | 11165.76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2090.66 | 2386.66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1408.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041.00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 1679.75 | 约束性 |
辉县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
附表2 | 单位:公顷,% | ||||
地类 | 2009年 | 2020年 | 规划期内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一、农用地 | 127873.44 | 76.05 | 128306.11 | 76.31 | 432.67 |
1.耕地 | 64843.25 | 38.56 | 65488.85 | 38.95 | 645.6 |
2.园地 | 1873.2 | 1.11 | 1855.4 | 1.10 | -17.8 |
3.林地 | 55635.72 | 33.09 | 55484.65 | 33.00 | -151.07 |
4.其他农用地 | 5521.27 | 3.28 | 5477.21 | 3.26 | -44.06 |
二、建设用地 | 18604.8 | 11.06 | 18577.02 | 11.05 | -27.78 |
5.城乡建设用地 | 16514.14 | 9.82 | 16291.2 | 9.69 | -222.94 |
城镇工矿用地 | 4108.38 | 2.44 | 5136.99 | 3.06 | 1028.61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12405.76 | 7.38 | 11154.2 | 6.63 | -1251.56 |
6.交通水利用地 | 1742.39 | 1.04 | 1905.87 | 1.13 | 163.48 |
7.其他建设用地 | 348.27 | 0.21 | 379.95 | 0.23 | 31.68 |
三、其他土地 | 21663.78 | 12.88 | 21258.88 | 12.64 | -404.9 |
8.水域 | 5035.42 | 2.99 | 4928.2 | 2.93 | -107.22 |
9.自然保留地 | 16628.36 | 9.89 | 16330.68 | 9.71 | -297.68 |
合计 | 168142.02 | 100 | 168142.02 | 100.00 | 0 |
辉县市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 | ||||||||
附表3 | 单位:公顷 | |||||||
乡镇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 |
城关街道办事处 | 45.71 | 851.76 | 15.51 | 1.02 | 27.54 |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1209.8 | 602.95 | 790.19 | 22.8 | 6.93 | 97.83 | ||
薄壁镇 | 5040.95 | 1036.75 | 787.61 | 21.06 | 134.14 | 7305.27 | 936.93 | |
峪河镇 | 5169.27 | 579.92 | 739.67 | 9.93 | 41.76 | 370.28 | ||
百泉镇 | 1145.13 | 1094.89 | 2076.98 | 155.88 | 107.23 | 440.08 | 1705.75 | |
孟庄镇 | 532.17 | 1444.68 | 1360.5 | 88.93 | 52.61 | 22.8 | 160.31 | |
常村镇 | 3055.54 | 1111.16 | 993.41 | 659.49 | 14.12 | 284.29 | 1568.63 | |
吴村镇 | 5906.82 | 1757.86 | 1039.56 | 34.34 | 55.11 | 98.83 | 581.71 | |
南村镇 | 2014.18 | 287.3 | 427.23 | 9.26 | 5226.2 | 1075.23 | ||
南寨镇 | 1068.4 | 317.75 | 327.06 | 22.31 | 58.02 | 8027.68 | 1140.24 | |
上八里镇 | 1951.65 | 1144.87 | 422.05 | 44.03 | 4.99 | 1.66 | 11456.62 | 1248.22 |
北云门镇 | 3233.59 | 741.25 | 761.54 | 10.24 | 100.4 | 128.59 | ||
占城镇 | 4363.99 | 650.19 | 462.16 | 1.52 | 30.57 | 120.81 | ||
黄水乡 | 1371.92 | 343.16 | 265.29 | 6.62 | 3.64 | 6057.21 | 1184.21 | |
拍石头乡 | 990.55 | 96.88 | 218.12 | 31.53 | 4444.35 | 4006.54 | ||
高庄乡 | 4221.04 | 591.25 | 779.11 | 25.09 | 55.97 | 2371.36 | 175.32 | |
张村乡 | 1868.83 | 311.72 | 371.74 | 54.05 | 1299.8 | 4536.1 | ||
冀屯镇 | 5774.26 | 1082.26 | 594.03 | 36.88 | 61.29 | 76.03 | 348.06 | |
赵固乡 | 4079.49 | 966.6 | 589.22 | 39.13 | 56.43 | 221.17 | 788.02 | |
西平罗乡 | 1541.56 | 207.62 | 322.91 | 40.82 | 1275.25 | 846.29 | ||
洪洲乡 | 2034.85 | 417.36 | 569.85 | 46.73 | 15.06 | 128.56 | 1356.26 | |
沙窑乡 | 458.96 | 267.3 | 230.23 | 2.35 | 7068.31 | 643.29 | ||
合计 | 57032.95 | 15099.43 | 14980.22 | 1362.99 | 4.99 | 630.79 | 55984.49 | 23046.16 |
辉县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 |||||||||||||||
附表4 | 单位:公顷 | ||||||||||||||
期限
项目 |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规划近期 | 64843.25 | 64843.25 | |||||||||||||
规划期 | 64843.25 | 1679.75 | 1246.21 | 81.72 | 351.82 | 1034.15 | 1034.15 | 645.60 | 65488.85 | ||||||
年均增减 | 167.98 | 124.62 | 8.17 | 35.18 | 103.42 | 103.42 | 64.56 |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表 | ||||
附表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期限 | 涉及乡镇 |
交通建设工程 | ||||
1 | 新晋高速 | 新建 | 2012-2015 | 沙窑乡、南村镇、黄水乡、洪洲乡、高庄乡、北云门镇、胡桥街道办事处 |
2 | 鹤辉高速 | 新建 | 2012-2015 | 西平罗乡、南村镇、沙窑乡 |
3 | 占城马营桥至上八里鸭口村一级公路 | 新建 | 2016-2017 | 占城镇、冀屯镇、赵固乡、洪洲乡、上八里镇 |
4 | 邓林路一级旅游公路 | 新建 | 2016-2018 | 薄壁镇、上八里镇、黄水乡、南村镇、沙窑乡 |
5 | 武陟至云台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2-2015 | 吴村镇 |
6 | 薄口线改线 | 改建 | 2014 | 冀屯镇、峪河镇、占城镇 |
7 | 薄口线加宽 | 扩建 | 2013 | 冀屯镇、峪河镇、占城镇 |
8 | 薄口线北延 | 新建 | 2015 | 冀屯镇、上八里镇 |
9 | 卫柿线加宽二级升一级项目 | 扩建 | 2012-2015 | 薄壁镇、冀屯镇、赵固乡、北云门镇、胡桥街道办事处、孟庄镇、常村镇 |
10 | 卫柿线薄壁街改线工程 | 改建 | 2012-2013 | 薄壁镇 |
11 | 三元线 | 新建 | 2012-2015 | 高庄乡、拍石头乡、南村镇、西平罗乡、南寨镇 |
12 | 绕城改线(北二环路)新建工程 | 新建 | 2012-2015 | 高庄乡、百泉镇、常村镇 |
13 | 郑林一级路 | 新建 | 2014 | 南寨镇、沙窑乡、西平罗乡、南村镇、黄水乡 |
14 | 汲方线 | 扩建 | 2016 | |
15 | 焦林线 | 新建 | 2014 | |
16 | 纬一路 | 新建 | 2014 | 孟庄镇 |
17 | 新薄吴路 | 新建 | 2014 | 薄壁镇、吴村镇 |
18 | 新辉吴公路 | 新建 | 2016 | 吴村镇 |
19 | 永昌路 | 新建 | 2014 | 孟庄镇 |
20 | 赵固一矿铁路 | 新建 | 2013 | 吴村镇、峪河镇、冀屯镇 |
21 | 振新路 | 新建 | 2013 | 孟庄镇 |
22 | 凤泉至焦作(辉县段)准轨铁路建设 | 新建 | 2012-2015 | 吴村镇、峪河镇 、冀屯镇、赵固乡、北云门镇、孟庄镇 |
23 | 黄马线升级 | 新建 | 2015 | |
24 | 白云大道 | 新建 | 2013 | 薄壁镇 |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表 | ||||
续附表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期限 | 涉及乡镇 |
25 | 洪州园区至新晋高速 | 新建 | 2013 | 洪洲乡 |
26 | 三庆桥—洪州 | 新建 | 2013 | 洪洲乡、高庄乡 |
27 | 洪州园区至卫柿线 | 新建 | 2013 | 洪洲乡、赵固乡、冀屯镇 |
28 | 前进大道段屯—常屯 | 新建 | 2013 | 常村镇 |
29 | 胡韦线南延 | 新建 | 2012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30 | 时小庄—峪河 | 新建 | 2014 | 胡桥街道办事处、峪河镇、占城镇 |
31 | 王庄—宝山路 | 新建 | 2016 | 峪河镇、吴村镇 |
32 | 旅游环线薄壁至河西 | 新建 | 2012 | 西平罗乡、薄壁镇、上八里镇、黄水乡 |
33 | 旅游环线河西至南寨 | 新建 | 2012 | 西平罗乡、南寨镇、南村镇 |
34 | 古章—固村 | 新建 | 2012 | 常村镇 |
35 | 共城大道西延—园区路 | 新建 | 2012 | |
36 | 城北街西延—园区路 | 新建 | 2013 | 百泉镇 |
37 | 北环路西延—园区路 | 新建 | 2014 | 百泉镇、高庄乡 |
38 | 军民共建路北—军民共建路南 | 新建 | 2014 | 孟庄镇 |
39 | 亮马台—三桥县界 | 新建 | 2015 | 冀屯镇 |
40 | 紫霞关—卫柿线 | 新建 | 2015 | 占城镇 |
41 | 高庄—西樊村 | 新建 | 2016 | 高庄乡 |
42 | 乡镇养护站 | 新建 | 2013 | |
43 | 县道养护站 | 新建 | 2013 | |
44 | 赵固超限站 | 新建 | 2012 | 赵固乡 |
45 | 上八里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上八里镇 |
46 | 吴村客、物流中心 | 新建 | 2015 | 吴村镇 |
47 | 辉县市物流中心 | 新建 | 2015 | 孟庄镇 |
48 | 辉县市客运中心 | 新建 | 2015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49 | 万仙山景区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沙窑乡 |
50 | 关山景区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上八里镇 |
51 | 洪州工业园区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洪洲乡 |
52 | 回龙景区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上八里镇 |
53 | 八里沟景区汽车客运站 | 新建 | 2015 | 上八里镇 |
54 | 辉县市洪州工业园区货运交易市场 | 新建 | 2014-2015 | 洪洲乡 |
水利建设工程 | ||||
1 | 南水北调辉县段 | 新建 | 2011-2020 | 吴村镇、薄壁镇、上八里镇、洪洲乡、赵固乡、高庄乡、百泉镇、孟庄镇 |
2 | 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吴村镇、峪河镇 |
3 | 新乡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水文中心站 | 新建 | 2011-2020 | |
4 | 黄水西坪水库 | 新建 | 2011-2020 | 黄水乡 |
5 | 纸坊沟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拍石头乡、张村乡 |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表 | ||||
续附表5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期限 | 涉及乡镇 |
6 | 峪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峪河镇 |
7 | 石门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上八里镇、洪洲乡、赵固乡 |
8 | 黄水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黄水乡、洪洲乡、赵固乡、北云门镇 |
9 | 刘店干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高庄乡 |
10 | 淇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沙窑乡、南寨镇、西平罗乡、南村镇 |
11 | 王村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吴村镇、峪河镇 |
12 | 百泉河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百泉镇 |
13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新建 | 2010—2015 | 薄壁镇 |
14 | 百泉复兴工程地下水区域调整工程 | 新建 | 2014-2015 | 洪洲乡 |
15 | 常村镇丹江口库区移民灌溉调蓄工程 | 新建 | 2011-2020 | 常村镇 |
16 | 工业供水分质水厂 | 新建 | 2011-2020 | 百泉镇 |
其他建设工程 | ||||
1 | 赵固煤田二矿 | 新建 | 2011-2020 | 赵固乡 |
2 | 焦煤集团赵固二矿综合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4-2015 | 赵固乡 |
3 | 宝山电厂一期配套设施 | 新建 | 2011-2020 | 吴村镇 |
4 | 宝山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 | 新建 | 2011-2015 | 吴村镇 |
5 | 宝泉抽水蓄能续建4*30万千瓦 | 新建 | 2011-2020 | 吴村镇 |
6 | 焦煤电厂 | 新建 | 2011-2015 | 吴村镇 |
7 | 程村煤矿 | 新建 | 2011-2015 | 薄壁镇 |
8 | 辉县市年产6000万立方米生物沼气项目 | 新建 | 2016 | 冀屯镇 |
9 | 变电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1-2020 | 百泉镇、峪河镇、高庄乡、常村镇、黄水乡、拍石头乡 |
10 | 古园林建筑群 | 扩建 | 2011-2020 | 百泉镇 |
11 | 万仙山景区、国家攀岩公园 | 扩建 | 2011-2020 | 沙窑乡 |
12 | 辉县市轿顶山原生态休闲度假区 | 新建 | 2011-2015 | 沙窑乡 |
13 | 秋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1-2015 | 南寨镇 |
14 | 南寨写生基地 | 新建 | 2011-2015 | 南寨镇 |
15 | 宝泉水库、白云寺国家森林公园 | 扩建 | 2011-2020 | 薄壁镇 |
16 | 南太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2-2020 | 薄壁镇、洪洲乡、上八里镇 |
17 | 八里沟、关山国家地质公园 | 扩建 | 2011-2020 | 上八里镇 |
18 | 郊东沟、扳倒井农业休闲度假村 | 新建 | 2011-2020 | 拍石头乡 |
19 | 黑鹿河景区 | 新建 | 2011-2020 | 拍石头乡 |
辉县市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 ||||||
附表6 | 单位:公顷 | |||||
乡镇 | 规划期末耕地 |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城关街道办事处 | 0.00 | 0.00 | 879.74 | 851.71 | 67.89 | 0.00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1476.72 | 1156.31 | 902.16 | 822.27 | 127.51 | 38.12 |
薄壁镇 | 5644.12 | 4882.95 | 1144.47 | 806.20 | 15.66 | 56.85 |
峪河镇 | 5331.07 | 4961.09 | 861.21 | 743.54 | 14.94 | 4.23 |
百泉镇 | 1944.81 | 1114.37 | 2390.00 | 2283.41 | 380.38 | 89.54 |
孟庄镇 | 1373.91 | 525.69 | 1577.67 | 1450.69 | 136.91 | 78.60 |
常村镇 | 3510.03 | 2812.95 | 1778.54 | 1664.33 | 62.42 | 109.95 |
吴村镇 | 6687.66 | 5682.56 | 1233.47 | 1081.09 | 27.18 | 416.16 |
南村镇 | 2050.51 | 1872.66 | 472.76 | 430.45 | 7.38 | 6.43 |
南寨镇 | 1100.63 | 949.64 | 488.42 | 343.54 | 3.81 | 41.55 |
上八里镇 | 2054.06 | 1819.35 | 673.77 | 448.31 | 11.05 | 34.13 |
北云门镇 | 3595.58 | 3095.44 | 815.38 | 772.04 | 14.26 | 22.74 |
占城镇 | 4660.31 | 4200.09 | 569.17 | 473.63 | 0.72 | 197.48 |
黄水乡 | 1456.73 | 1263.67 | 309.64 | 268.30 | 8.05 | 33.24 |
拍石头乡 | 930.00 | 854.97 | 321.08 | 248.71 | 0.00 | 26.52 |
高庄乡 | 4605.75 | 4114.40 | 854.27 | 796.95 | 24.92 | 33.56 |
张村乡 | 1846.18 | 1699.85 | 436.05 | 423.59 | 0.41 | 26.23 |
冀屯镇 | 6015.86 | 5539.32 | 781.56 | 648.35 | 38.84 | 176.94 |
赵固乡 | 4338.87 | 3894.44 | 721.84 | 634.77 | 12.81 | 118.58 |
西平罗乡 | 1472.34 | 1466.55 | 614.33 | 360.69 | 27.66 | 126.89 |
洪州乡 | 2298.90 | 1979.11 | 671.00 | 605.09 | 56.92 | 36.48 |
沙窑乡 | 535.96 | 399.59 | 276.27 | 228.48 | 1.28 | 5.55 |
合计 | 62930.00 | 54285.00 | 18772.80 | 16386.14 | 1041.00 | 1679.77 |
辉县市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 ||||||
附表7 | 单位:公顷 | |||||
乡镇名称 |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胡桥街道办事处 | 954.99 | 275.45 | 28.84% | 74.13 | 7.76% | 1156.31 |
薄壁镇 | 4832.17 | 363.74 | 7.53% | 312.96 | 6.48% | 4882.95 |
峪河镇 | 4974.75 | 104.63 | 2.10% | 118.29 | 2.38% | 4961.09 |
百泉镇 | 1146.97 | 175.2 | 15.28% | 207.8 | 18.12% | 1114.37 |
孟庄镇 | 472.93 | 138.69 | 29.33% | 85.93 | 18.17% | 525.69 |
常村镇 | 3051.61 | 217.22 | 7.12% | 455.88 | 14.94% | 2812.95 |
吴村镇 | 5501.62 | 512.78 | 9.32% | 331.84 | 6.03% | 5682.56 |
南村镇 | 1882.49 | 33.12 | 1.76% | 42.95 | 2.28% | 1872.66 |
南寨镇 | 963.8 | 18.81 | 1.95% | 32.97 | 3.42% | 949.64 |
上八里镇 | 1828.62 | 69.16 | 3.78% | 76.58 | 4.19% | 1821.2 |
北云门镇 | 3124.92 | 133.94 | 4.29% | 163.42 | 5.23% | 3095.44 |
占城镇 | 4160.07 | 82.39 | 1.98% | 42.37 | 1.02% | 4200.09 |
黄水乡 | 1265.83 | 33.33 | 2.63% | 35.49 | 2.80% | 1263.67 |
拍石头乡 | 857.63 | 34.82 | 4.06% | 37.48 | 4.37% | 854.97 |
高庄乡 | 4225.03 | 149.3 | 3.53% | 259.93 | 6.15% | 4114.4 |
张村乡 | 1702.63 | 68.36 | 4.01% | 71.14 | 4.18% | 1699.85 |
冀屯镇 | 5625.47 | 220.81 | 3.93% | 306.96 | 5.46% | 5539.32 |
赵固乡 | 3891.18 | 230.89 | 5.93% | 227.63 | 5.85% | 3894.44 |
西平罗乡 | 1349.69 | 182.76 | 13.54% | 65.9 | 4.88% | 1466.55 |
洪洲乡 | 1977.98 | 109.54 | 5.54% | 108.41 | 5.48% | 1979.11 |
沙窑乡 | 394.64 | 8.84 | 2.24% | 3.89 | 0.99% | 399.59 |
辉县市 | 54185.02 | 3163.78 | 5.84% | 3061.95 | 5.65% | 5428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