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十三五”辉县市轿顶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十三五”辉县市轿顶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河南省“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拟占用辉县市沙窑乡小井村、白庙村,总面积1.706公顷,其中一般耕地0.05公顷、林地1.649公顷、农村居民点0.007公顷。项目已列入《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符合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建设所需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抓紧落实。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365体育博彩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