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轿顶山旅游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滴水古寨文化园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辉轿〔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滴水古寨文化园项目已经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新辉县旅游〔2017〕33730号备案确认。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拟占用辉县市黄水乡土梯村土地1.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0.8414公顷、建设用地0.1586公顷。项目已列入《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符合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建设所需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抓紧落实。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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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