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辉县市百泉种业有限公司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NO:1600006),存在出具虚假证明现象。已经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注销辉县市百泉种业有限公司集体土地使用证书(NO:1600006),批准文号为辉政﹝2017﹞98号。自公告之日起该证书废止。
特此公告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2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