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权利证书辉国用〔2012〕第0307401号证书(坐落于学院路以东、文昌大道以北、共城大道以南、公安局新址以西,使用权面积8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存在登记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365体育博彩告知、催告等,土地使用权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办理完善手续,也未按规定将该土地使用权证交回国土部门。现依法注销辉国用〔2012〕第0307401号土地使用证书。
特此公告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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