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2016〕40号
百泉镇西王庄村委会:
辉县市人民政府为实施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百泉镇西王庄村集体土地2.0907公顷(耕地)。
征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价96.8625万元/公顷(其中社保基金费用11.9625万元/公顷)。
五、青苗补偿费1.5万元/公顷补偿。
六、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新政〔2014〕98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七、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84.9万元/公顷,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11.9625万元/公顷。
(三)农业安置:利用本村预留地安置285人,人均 0.1亩。
八、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365体育博彩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