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凡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书面表达文件送交国土资源局,逾期无异议的,即视为本公告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土地证书。
宗地名称:新乡市宝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座落:共和路以东,九山路以西,涌金大道以南。新四路以北
面积:23000.80平方米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202000023号